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公司产品秩序,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,全面加强内涵建设,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经济管理系结合员工实际,出台了相应的员工请假制度。
一、请假要求
1、原则上事假一律不准(特殊情况除外),周一到周五期间遵守学院的封闭式管理。 2、病假须出据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,严格按照学院的请假程序办理。 3、辅导员、班主任每周每班的请假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班人数的2%。 二、请假程序 1、员工因病请假,须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,三天内由辅导员、班主任审批,需加盖学工办的章子和意见。 2、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由辅导员提供证明、学工办审核,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。 3、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辅导员、学工办、主管员工领导审核,报院员工处备案。 4、因病需要离校治疗,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需办理休学手续,并报主管经理审批。
上一条:经济管理系员工学籍管理制度
下一条:经济管理系班会制度、学工例会制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