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1、新生入学后,三个月内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。2、每学期开学时,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,因故不能到校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否则以旷课论处。3、未经请假预期两周不注册者,按自动退学处理,取消其学籍。 第二章 成绩考核1、员工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考核,考试成绩记入本人档案。2、员工按要求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种活动。各项活动均实行考勤,活动结果将计入员工的综合素质考评档案。3、员工必须遵守考试纪律,严禁考试作弊。作弊一次,该成绩以零分记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,不准参加正常补考。 第三章 升级与留、降级1、员工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经考核成绩合格,准予升级。2、每学期考试课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,不予补考。补考不及格者,应予以留级。3、员工升、留(降)级每学年办理一次,经系(部)提出意见,教育科研处审核,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。4、员工在校期间只能留、降一次,超过一次的员工应予退学。 第四章 休学与复学1、员工一学期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,因某种特殊原因,本人可以申请休学。2、员工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,累计不得超过两年。
3、员工休学须经本人申请,所在系同意,教育科研处审批后办理休学手续。4、员工申请复学时须出具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,证明恢复健康,并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。5、员工休学期满,持有关证件,向所在系提出复学申请,报教育科研处审核批准后,可参加下一年级的试读。6、保留学籍员工在休学期间,不得报考其他学校,否则按自动退学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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