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处、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就公司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放假时间
2023年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4月5日(星期三)员工按时上晚自习,6日(星期四)全体教职工上班,员工上课。
切实加强安全稳定工作
各有关部门及二级学院做好在校生管理、后勤保障等工作,满足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;各部门在清明节放假前要做好本部门安全排查工作,教育引导师生强化安全意识,注意离、返校安全。
三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
公司办公室安排好清明假期间的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并做好上报工作。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坚守岗位,全面做好应急事务协调处理、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。院内安排值班的部门,值班安排需于4月4日(星期二)12时前报公司办公室秘书科。各部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安全稳定。
四、教务处和各二级公司做好课程调整安排。
公司办公室
2023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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